各出版经营单位、各印刷复制企业: 为配合广州市“两个文明”建设和广州创卫工作的开展,维护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现定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出版物市场专项集中行动,集中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重点是:坚决打击经营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出版物;坚决封堵利用互联网传播的非法出版物及其他有害信息;坚决整治出版物市场的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和发行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和国家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复制、发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出版物。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印他人出版物。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 对在此期间违反以上规定的,我总队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2318 网上投诉:http://www.gzwhzf.gov.cn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3楼
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