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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查办的版权案件连续三年被评为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来源: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作者:陆智杰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29日     点击数: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09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见2010年4月23日《羊城晚报》A6版),市执法总队查办的“KTV点播系统非法复制录音录像制品歌曲案”、“三公司使用侵权盗版AutoCAD等软件案”两宗案件榜上有名。
        KTV点播系统非法复制录音录像制品歌曲案:2009年7月,总队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投诉,称北京市A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北京B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侵犯其著作权。接到投诉后,总队迅速立案,分别对上述两间公司开展调查,经过对上述公司的现场调查与案件材料分析、比对,发现北京市A科技有限公司、北京B科技有限公司所开发的点歌器内歌曲均并未经权利人的授权和许可,擅自复制、传播权利人歌曲的违法行为。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北京市A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删除非法复制的录音录像制品歌曲、罚款30000 元等行政处罚。北京B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则在调查后自行关门结业,根据有关规定,将登记保存的存有侵权复制品硬盘20个视作无主物品没收处理。
        三公司使用侵权盗版AutoCAD等软件案:2009 年6月,总队接到权利人投诉,称广州某橡塑有限公司、广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广州某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使用Pro / Engineer 、AutoCAD 等盗版软件。立案后,总队成立了专案组。在核实投诉材料后,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核实了三家公司的设计部门都存在使用侵权盗版Pro / Engineer 、AutoCAD等软件的行为。总队根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分别对上述三家企业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删除非法安装复制的Pro / Engineer 、AutoCAD 等软件、罚款2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是继查获的“宏志软件”网侵权盗版案被评为2007年度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某书业”网侵权盗版案评为2008年度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后,总队查办的案件连续第三年被评为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上述大要案件的成功查办,一是体现了广州市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与决心;二是提高了总队查办侵权盗版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今后,市执法总队将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利益最大化,让侵权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