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穗文总案〔2008〕0238号
2008年7月8日我队到番禺区鸿成花园鸿业楼1205房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进行检查,现场依法登记保存总容量为5627G、约存储45599首歌的硬盘共20个。请相关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与我队联系(电话:020--12318),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我队依法将上述物品作无主财产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