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穗文总案〔2008〕0236号
2008年6月28日我队到广州市海珠区桥中街七巷25号河南信阳大河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依法登记保存《汉语基础自学考试指导与题解》、《教育经济学自学考试与题解》等出版物8367册。请相关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与我队联系(电话:020--12318),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我队依法将上述物品作无主财产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